各二级党组织、校属各单位:
为客观、系统总结好2013年度对外宣传的各项工作,推动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,我部决定对我校2013年度对外宣传报道作品进行统计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2013年度内,凡由我校师生(校外人员不在其中,也不适用本办法)创作(撰写、拍摄),在国内外市厅级及以上的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、新闻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体上公开发表,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、建设、发展及管理等方面的事实、成功经验、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通讯报道文章、广播和电视播报稿件或新闻照片(不包括非新闻性的其它各类作品,如广告、论文、纯文学作品和科普作品等),均可申报并得到奖励。
二、申报方法
所有申报留存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
申报资料须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后,由各单位统一填写《湖南工业大学对外宣传稿件统计表》(见附件)(电子版请发送到hngdxcb@126.com)送交党委宣传部相关科室,进行登记、审核、留存。各类作品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:
1、报刊杂志类的,需凭对外宣传作品原件和复印件(含报刊杂志名称、发布日期、稿件内容、作者等信息),由校报编辑部(科技楼416,电话:22183416)进行审核、留存复印件;
2、广播和电视节目类的,需提供录用证明和视频资料,或持新闻单位的有关证明,由校广播电视台(科技楼413,电话:22183413)进行审核、留存复印件或视频资料;
3、网站类的,需提供稿件发布网页的截图(含网站名称、网址、发布日期、稿件内容、作者等)打印件,由网宣科(科技楼414,电话:22183996)进行审核、留存打印件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
2014年6月10日。
四、奖励
我部将对每篇对外宣传作品的发布媒体级别、版面、字数等信息进行审定,评价宣传效果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奖励。
中共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2014年5月25日
相关附件:
附件1 湖南工业大学对外宣传稿件统计表(报刊类)
附件2 湖南工业大学对外宣传稿件统计表(广播电视类)
附件3 湖南工业大学对外宣传稿件统计表(网站类)